张家口2016-2017年度采暖费收费标准
发布时间:2016-09-27 10:31 | 来源:张垣生活网 | 编辑:张小垣 | 阅读:3088次

2016-2017年度采暖费开始缴纳

收费标准仍和去年相同

  近日,记者从张家口市主要供热企业了解到,今冬采暖费缴费已经开始。

  今年采暖缴费政策仍与去年相同,分为两种方式,

  1、按面积收费:居民供热销售价格5.91元/㎡·月(按建筑面积×75%计费,下同);非居民供热销售价格9.80元/㎡·月。

  2、计量收费:两部制计量收费公式:采暖费=面积热价×(建筑面积×75%)×50%+计量热价×用户采暖期用热量面积热价同上;居民计量热价:0.092元/kw·h;非居民计量热价:0.153元/kw·h。

  同时,供暖报停等业务也同时开始。

  今年7月,省物价局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,对我省居民供热收费进行规范。其中采暖期不用热不收费一条最引人关注。通知要求,原则上取消采暖暂不用热收费,具体由各市、县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。

  对此,记者也咨询了各供热企业。相关负责人表示,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文件,采暖期暂不用热的,仍然按照去年的标准,即全部采暖费的20%进行收取,如果有新的通知,会及时进行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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